8月15日,法尔胜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70.7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12.4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83.16万元。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14:00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由董事长陈明军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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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15:15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由监事会主席吉方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3. 《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显示,法尔胜股份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允反映。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商誉减值测试和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收入确认方面,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226.91万元、44593.05万元、67757.51万元。商誉减值测试方面,报告期内商誉账面余额为30826.21万元,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分别为23239.02万元、21356.78万元、5110.03万元。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方面,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494.02万元、844.76万元、64.05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75.35万元、4879.16万元、0.00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75.15万元、6189.87万元、0.00万元。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5年3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报告真实、准确与完整。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评价结论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涵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超过85%。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营销管理、服务管理、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公司依据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情况,针对一般缺陷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经营、管理运作中的问题和风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法尔胜股份董事会负责编制该报告,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执行了鉴证工作,通过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程序,认为法尔胜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法尔胜股份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法尔胜股份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根据审计结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法尔胜股份于2025年3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审核依据为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法尔胜股份管理层负责编制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审核基础上发表意见。审核工作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通过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程序,确保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审核结果显示,法尔胜股份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列出了2022年至2025年一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分别为90994304.96元、273886429.19元、-61177.02元和11459668.6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额分别为90007948.06元、285236737.21元、2962.33元和11378059.24元。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泓昇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5月7日,发行价格为2.48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本次发行完成后,泓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提升至43.6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泓昇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金属制品和环保业务,其中环保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泰源开展,涉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开发及运营管理。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泓昇集团,发行价格为2.4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完成后,泓昇集团持股比例将升至43.62%,有助于巩固实际控制人地位,维护控制权稳定。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已通过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还制定了多项措施以应对发行后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及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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